💼 法律分析:长期雇佣关系的三大核心问题
⚖️ 问题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问题二:长期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问题三:用人单位能否拒绝续签?
📚 法考考点提醒
🔸 社会法·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 社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民法·合同法:长期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 互动话题
B. 同意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C. 协商调岗降薪,让员工主动离职
D. 寻找员工违纪证据,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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