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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学生被电诈220万!法考刑法诈骗罪这3个考点必背

大隐法考2026年6月5日阅读约 5 分钟

先说个让人后背发凉的事儿。😱

2026年6月2日下午,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的一名学生,只是想在二手平台上买一台拍立得。就这么个几百块钱的小东西,结果一步一步被骗子牵着走,最后分22次转账,被骗走整整220万元。这是天津市近半年来单起金额最高的电诈案。

220万啊朋友们。一个学生哪来这么多钱说没就没?这场骗局的"剧本",每一步都值得我们扒一扒——而且里面藏着好几个法考高频考点。

骗局复盘:电诈220万是怎么发生的

套路是这样的:学生在闲鱼上找卖家A,A把他"引荐"给另一个卖家B。B发来一个链接,让他进入一个所谓的"商品网站"。客服特别热情,说有活动"不会让同学付款",然后甩来一个二维码,让用支付宝扫一下。

学生一扫,195元没了。客服立马解释:"这是免密支付造成的,退款给你,但你得下载个会议软件,开个共享屏幕方便操作。"——注意,共享屏幕一开,你的银行卡余额、验证码全在对方眼皮底下。

看到卡里有钱后,骗子换了说辞,以"刷流水"为由,让他通过网购平台、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操作。就这样22次,220万。整个过程,受害人是"自己一笔一笔转出去的"。这个细节非常关键,往下看。

法考考点一:诈骗罪的"处分意识"是核心

从法律角度分析,骗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我们先看法条: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标准构造,法考几乎年年考:"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 →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 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 行为人取得财产 → 对方遭受损失"。这五步缺一不可。

本案里,受害人是被"刷流水""退款"的谎言骗到产生错误认识,然后自己主动转账。这个"自愿处分"正是诈骗罪区别于盗窃罪的命门。22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量刑直接奔着十年以上去了。

法考考点二:诈骗罪与盗窃罪到底怎么分?

这是法考刑法分则的"钉子户"考点。区分的关键就一句话:被害人有没有"处分意识"和"处分行为"

如果是被害人因受骗而"自愿"把钱交出去——诈骗罪;如果财产是被行为人违背被害人意志、偷偷转移的——盗窃罪。本案受害人是亲手点了22次转账,明显有处分意识,定诈骗罪没跑。但你想想,如果骗子是趁共享屏幕偷偷获取验证码、自己把钱划走呢?那性质可能就要往盗窃方向掰扯了。这种"一念之差定此罪彼罪"的细节,正是出题人最爱埋的坑。

法考考点三:帮信罪与共同犯罪

电诈从来不是一个人干的。引荐的"卖家A"、收款的"卖家B"、提供银行卡走账的人……都可能落网。这里牵出第三个高频考点:

《刑法》第287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

那些觉得"我就出借张银行卡赚点跑腿费、没参与骗人"的,搞不好就构成帮信罪,甚至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这就涉及共同犯罪中"明知"的认定、片面共犯等理论。法考主观题特别喜欢把这一串人物拎出来让你逐个定性。

说点掏心窝的话

很多人觉得"我又不蠢,怎么会被骗"。但电诈的可怕就在于,它不是一上来就要220万,而是从195元开始,温水煮青蛙。警方提醒说得很实在:非购物网站交易,凡是交定金、押金、手续费的,都是诈骗;不扫陌生二维码、不点不明链接、不跟陌生人开共享屏幕。这三条,记死。

💬 评论区聊聊:如果骗子是在共享屏幕时偷偷划走了钱,你觉得该定诈骗罪还是盗窃罪?理由是什么?这道题连法官都得斟酌半天。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帮信罪与共犯的认定,都是法考刑法分则的硬骨头。这类考点在大隐法考APP题库里有专项练习,10000+免费真题配AI答疑,刷完这一专题,再难的"此罪彼罪"也能秒判。微信:dayinfak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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