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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考点:第12批药品集采"防围标",串通投标罪要判几年?

大隐法考2026年6月27日阅读约 4 分钟

2026年6月23日,国家医保局发了一份公告——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启动,纳入65个品种,覆盖高血压、糖尿病、肿瘤、抗感染这些咱们身边人最常吃的药。采购周期一拉就是3年,到2029年12月31日。

很多人只关心"药又要降价了"。但作为法律人,我盯住的是规则里反复出现的四个字——"防围标"。这三个字背后,藏着一条让不少老板进过监狱的罪名。

第12批药品集采到底改了什么?

和前几批比,这次规则有个明显转向:从"谁便宜谁中"变成"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具体来说,引入了"锚点"加标准差的算法,避免个别异常低价把整个报价带歪;入围企业最高中选价不超过"锚点"的1.8倍。

同时强调质量:中选药品在协议期内不得降级变更包装(比如原来是单剂量铝塑包装,不能偷偷换成多剂量塑料瓶),还要按规定提交年度质量分析报告。一句话——国家是真不想让大家在"最低价"里卷死。

"围标串标"在刑法里是什么罪?

所谓"围标",通俗讲就是几家投标人私下商量好:你报多少、我报多少、谁来中标,再分一杯羹。表面是竞争,实际是演戏。集采是带量采购,盘子大、金额高,一旦有人想钻空子操纵报价,触碰的就是串通投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两个关键词:"情节严重"和"损害利益"。也就是说,不是一串通就坐牢,得达到情节严重的门槛(比如中标金额巨大、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等)才入刑。够不上的,走的是行政处罚。

行政层面的红线则写在这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无侵权承诺"背后的民法典考点

这次规则还有个细节很有意思:对存在专利争议的品种,由企业自行对知识产权状态负责,申报时要出具"无侵权承诺"。说白了,国家把专利风险的"锅"明确甩还给企业自己背。

为什么这么设计?因为仿制药一旦在原研药专利还没到期时抢先上市,就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企业既然敢承诺,就得为虚假承诺承担违约和侵权的民事责任。这正好对应《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里"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

法考考点:这3个点要会串

① 刑法分则·串通投标罪:罪名构成、"情节严重"的认定、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区分,是历年高频考点。
② 经济法·招标投标法:第32条串标的具体情形、法律责任,客观题常考。
③ 民法·侵权责任与知识产权:"无侵权承诺"涉及过错责任、专利侵权的认定,主观题里能结合案例展开。

一个药品集采的新闻,居然能把刑法、经济法、民法三科串起来——这就是法考"以热点带考点"的妙处。这几个考点在大隐法考APP的题库里都有专项练习,串通投标罪和招标投标法还配了AI答疑,错题会自动进入你的学习跟踪记录,刷一遍就知道自己哪个要件没吃透。想练的,点本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即可使用。

💬 评论区聊聊:你或家人吃的常用药里,有没有被集采降过价的?你觉得"反内卷、防围标"的新规,能让药价降得更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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