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个能让人瞪大眼睛的数字:月薪最高2万5。
这不是互联网大厂的招聘,而是卖4块钱柠檬水的蜜雪冰城开出来的价。消息一出,评论区炸了:"我天天喝的柠檬水,原来是在给年薪三十万的人打工?"🤯
蜜雪冰城月薪2万5招聘,到底招什么人
先把事实捋清楚,别被标题带偏。
2026年7月9日,一家叫"雪王乐园(郑州)有限公司"的新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元,由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法定代表人郭经纬,行业分类写的是"游乐园"。没错,卖奶茶的要建主题乐园了——以"雪王"这个IP为核心的室内乐园。
随后放出的招聘岗位,月薪区间在1.3万到2.5万之间,涵盖乐园设计、工程交付、营销设计、主视觉设计等方向,普遍要求3到5年以上工作经验。所以那些"2万5招奶茶店员"的段子,纯属误会——这批高薪岗位面向的是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跟站在柜台摇柠檬水是两码事。
但热闹归热闹,我作为一个天天跟法条打交道的人,脑子里冒出来的却是另一个更接地气的问题:招聘写"月薪可达2万5",你真去了,能拿到吗?拿不到又怎么办?这才是跟每个打工人都相关的事。
民法典视角:招聘广告是"承诺"还是"随便说说"
很多人有个误会:招聘上写了2万5,公司就必须发2万5,否则就是骗人。
法律上没这么简单。关键要看这条招聘信息,在合同法里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翻译成大白话:一般的招聘广告,法律上算"要约邀请"——它只是招手让你来谈,不是白纸黑字的承诺。"月薪可达2万5"里那个"可达",就是个很微妙的词,意思是"最高能到",不代表人人都拿这个数。你投简历,才算向公司发出"要约";公司给你发录用通知,那才是真正对你个人的"承诺"。
但注意最后那句——"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如果招聘写得非常具体,明确到"某岗位月薪固定25000元、五险一金、年终两个月",具体到无需再谈就能直接签,那它就可能被认定为"要约",公司说话就得算数。所以一句"可达"和一句"固定25000",法律后果天差地别。
劳动合同法:offer发了、试用期工资能压多低
再往下走一步。假设公司真给你发了录用通知(offer),白纸黑字写月薪2万5,结果入职后HR说:"试用期先按一半发哈。"这合法吗?
不合法。试用期工资不是老板想压多低就压多低,法律划了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约定2万5,试用期最低也得给到2万(80%),"打对折"是明显违法的。而且试用期长短也有规矩: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能无限期试用你。
还有一点很多人不知道:入职就得签书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不签,公司要付你双倍工资。所以"口头承诺2万5、迟迟不签合同"这种套路,反而给了你维权的抓手。
遇到薪资"缩水",普通人该怎么办
给你一份能直接照做的清单:
第一,留证据。招聘截图、offer邮件、和HR谈薪的聊天记录、录用通知书——全部存好,别删。这些是认定"约定工资"的关键。
第二,看合同。签字前逐条读工资条款,别只听HR一张嘴。合同写的数才作数,口头的一律不算。
第三,找对门。真发生克扣,先跟公司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不收费,是打工人最实在的武器。
第四,记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一年,别一拖再拖把权利拖没了。
法考考点:这道题司法考试常考
别小看这条奶茶新闻,它一口气串起了好几个法考高频考点:
👉 民法·合同编: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民法典第472、473条),商业广告在什么情况下由"邀请"升级为"要约",是主观题最爱设的陷阱。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用期工资下限、试用期期限、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责任,几乎年年出选择题。
一个生活热点能把"合同订立"和"劳动权益"两块知识点缝在一起,这正是法考主观题的出题思路。这类要约/要约邀请、试用期薪资的专项题,大隐法考APP题库里都有成组练习,做错了还能让AI当场给你讲透为什么,比死背法条管用多了。
💬 说到这,聊两句:如果是你,招聘写"月薪可达2万5"、入职却只给1万5,你会选择直接走人,还是留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评论区聊聊你踩过的招聘"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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