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博客

民法典:王虹同款卖断货,"王的带货"刷屏,商家蹭热点侵权吗

大隐法考2026年7月31日阅读约 8 分钟

一份定价1.35元的报纸,二手平台被挂到65元;一条官方售价24000元起的项链,客服说小号中号都卖光了,欧洲总部到货,补货时间不确定。

这几天"王的带货"刷屏,主角却是个从没直播过一场的人——数学家王虹。

先把事说清楚。当地时间2026年7月23日,2026年国际数学家大会在美国费城开幕,1991年出生于广西桂林的王虹,与邓煜一同获得菲尔兹奖。这是中国籍数学家首次获得该奖项,王虹也是历史上第三位获得菲尔兹奖的女性。她此前与乔舒亚·扎尔合作证明了三维挂谷猜想。

随后,《广西日报》一篇特稿《王的猜想》全网刷屏,纸质报纸被求购到脱销,二手平台转让价从20元到65元不等。7月29日下午15时,广西日报紧急加印,仍按原价1.35元在官方渠道发售,每人限购3份。

同时,网友把她开幕式上的西装、眼镜、毛衣、戒指、项链一件件扒了出来。有句调侃传得很广:"买不到同款大脑,就买同款配饰。"

王虹本人没带过一次货、没接过一个代言、没发过一条推广。可"王虹同款"四个字,已经开始出现在各种商品链接里了。

问题就在这儿:网友自发买,是真情实感;商家挂上去卖,性质就变了。

民法典姓名权:挂"王虹同款"卖货,算不算侵权 🤔

很多人以为"同款"两个字是万能挡箭牌,其实不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从法律角度分析,判断的关键不是用没用这个名字,而是这次使用属于"客观描述"还是"商业性利用"

比如一篇资讯写"王虹佩戴的是某系列项链",这是事实陈述,不侵权。但如果店铺标题直接写成"王虹同款、菲尔兹奖得主推荐",把一个从未表态的人变成自家商品的信用背书,让消费者误以为她认可、使用甚至代言了这件商品——这就越过线了。名字被拿来当流量工具,是典型的"盗用"。

还有一层,商家在广告里用别人名义是有硬门槛的。《广告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注意"事先"和"书面"这两个词,口头默许都不算。

民法典肖像权:把照片放进详情页,这条红线更硬

比用名字更常见的操作,是直接把新闻照片剪下来,往商品详情页一贴。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第一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有个特别容易考、也特别容易被误解的点: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肖像权侵权不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换句话说,你没赚钱也可能构成侵权,赚了钱只是赔偿数额更高而已。

那新闻报道里的照片为什么能用?因为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肖像的合理使用,其中就包括"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请看清楚——这是给新闻报道开的口子,不是给带货开的口子。媒体报道颁奖现场配图,合理;商家把同一张图搬进购物链接,性质完全不同。

赔多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给了路径:按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赔偿;两者都难确定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也就是说,商家靠这波蹭热度赚到的钱,本身可能就是赔偿的计算基数。

法律热点解读:1.35元报纸转卖65元,违法吗

这个问题评论区吵得很凶,答案可能和直觉相反。

你花1.35元合法买到的正版报纸,再转手卖多少钱,法律原则上不管。这在著作权法里叫"发行权用尽"(也叫首次销售原则)——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经权利人许可首次售出后,该件的再次转让不再受发行权控制。二手书店能开门营业,靠的就是这条。至于65元贵不贵,那是买卖双方自愿,市场说了算。

但有一种做法确实违法:自己盗印一批"同款报纸"来卖。《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及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所以想收藏的朋友,认准官方渠道。

买到假"同款"怎么办:民法典之外还有退一赔三

热点一起,仿品必至。真被坑了,按这四步走:

第一步,留证据。下单前后把商品页面标题、详情图、客服聊天记录全部截图或录屏——尤其是写着"正品""专柜同款"的那几句。商家事后一改一删,你就被动了。

第二步,找平台。先申请退款退货,把假货鉴定意见或品牌方回复一并提交。

第三步,主张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写得很清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价款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这就是常说的"退一赔三,保底500"。

第四步,投诉举报。协商不成,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明令禁止的,监管部门可以查处。另外记住民事诉讼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三年,别拖到过期。

法考考点:这波热点踩中了三个高频点 📚

备考的同学,这个案例可以直接当素材背:

① 民法·人格权编:姓名权与肖像权的构成要件、肖像权侵权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要件、第1020条肖像合理使用的五种情形。还有一个易错点——第1017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保护的规定。

② 商经法:广告法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需事先书面同意、消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式、虚假商业宣传的认定。

③ 知识产权法: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及它和复制权的边界——这个点几乎年年以选择题形式出现,区分度很高。

人格权编和商经法的这几个考点,在大隐法考的题库里都有专项练习,一万多道题全部免费,做错了可以直接问AI,它会顺着法条给你讲清楚判断顺序,系统也会记住你反复错的那几类题。想练的话,点本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即可使用。

最后说句题外话。网友抢报纸、买同款,说到底是想离那份笃定近一点,这挺好的。但别人的成就可以仰望,别人的名字不能拿来变现。这不是矫情,这是民法典写在人格权编第一句的态度。

💬 评论区聊聊:如果你花几千块买了"王虹同款",收到货发现是仿品,你会选择直接退货了事,还是坚持主张退一赔三?为什么?

觉得有用就收藏,方便以后查——姓名权、肖像权、退一赔三这几条,说不定哪天你身边人就用得上。

读热点,更要练真题

把今天的考点变成你的得分。大隐法考提供 5000+ 客观题智能练习、主观题 AI 批改与全真模考——注册即可免费体验一道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