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万学费,外加4.8万"生活服务费"。换来的是:没有饮用水和牙刷的学生宿舍,一天三顿披萨,同一个PPT在教室里放了三天。
说好去德国名企参访,最后是旅行社带着在工厂外围转了一圈。有位学员迟到一分钟,大巴直接开走,她自己打车追了两个小时。
这批学员里,有掌管2000亿市值上市公司的,有某省前首富,有酒业大佬。加起来六十多位,都不是好糊弄的人。可维权时,他们发现合同里有一句话,把路堵死了。
💰 108万的牛津CEO班:这起法律热点事件的来龙去脉
先把事实摆清楚。据多家媒体报道,这个"牛津全球CEO项目"2025年5月启动,收费108万元人民币,另收4.8万元英德七天课程的生活服务费。
招生材料里,项目学术负责人理查德·霍布斯被介绍为"牛津大学常务副校长"。但公开信息显示,牛津官网上他的头衔是"Immediate past pro-vice-chancellor"——已卸任的副校长,且这类职位在牛津更多承担授位典礼等礼仪性事务。项目挂靠的也不是牛津商学院,而是初级保健健康科学系下属的一个数字健康研究所。
更值得琢磨的是签约主体。学员签的合同,相对方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科技公司,协议性质写的是"咨询服务协议",不是教育培训合同。合同里有一条:牛津大学出具访问学者证书后,学员对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无异议、无争议,并保证不向公司提出任何赔偿、请求或主张。
十余位学员发起维权。据报道,经多轮沟通,部分人拿回了70%—80%的学费,最终只有八到十人退学,多数人选择继续读下去。
⚖️ 民法典496条、497条:那句"保证不索赔",很可能压根无效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种"签了就不许索赔"的话,是格式条款里的经典写法,也是最容易被打掉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保证不提出任何赔偿、请求或主张",等于一次性剥夺了对方的索赔权、解除权、诉讼权——这不是减轻责任,是把自己的违约责任整个抹掉。无论条款签得多工整,无效就是无效。
再往前一条,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还有个"提示说明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要用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的条款,并按要求作出说明。没尽到这个义务、导致对方没注意或没理解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注意这两条的区别:496条的后果是"不成为合同内容",497条是"无效"。法考年年考这个差别,别记混。
🔍 民法典148条:头衔注水,算欺诈还是违约?
合同叫什么名字不重要。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对条款理解有争议的,要按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去确定含义——看的是词句、相关条款、目的和交易习惯,不是封面上那几个字。你实际提供的是授课、住宿、参访,就别指望换个"咨询服务"的马甲把责任甩掉。
如果宣传中的关键身份、师资、课程与实际严重不符,且对方明知而故意告知虚假情况,那就进入欺诈的射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之后,合同自始无效,钱全额退,还能主张损失。但有个坎——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消灭。拖着不动,权利会自己烂掉。
走不到欺诈,还能走违约。课程内容与承诺严重不符,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如果根本无法实现"来牛津学东西"的合同目的,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还给了法定解除权。
🚨 刑法视角:民事欺诈和诈骗罪,差在哪一步
有自媒体直接用"被骗了六千多万"当标题。作为法律人,得把话说准——夸大宣传不等于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诈骗罪,核心是"非法占有目的":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真提供服务,收钱就跑。而民事欺诈是——服务我确实提供了,只是掺了水、夸了口。前者进监狱,后者退钱赔钱。
本案中课确实上了、人确实飞去了英德,认定诈骗罪的门槛并不低。目前也没有公开信息显示有刑事立案。这个界限,是法考刑法分则的常年考点。
📚 法考考点:这一起事件,至少踩中4个高频知识点
① 民法·合同编: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与无效情形(496、497条),这两条几乎年年出选择题。
② 民法·总则编:欺诈可撤销(148条)与撤销权除斥期间(152条),注意一年、九十日、五年这三个数字。
③ 民法·违约责任:法定解除权(563条)与损害赔偿(577条)的竞合选择。
④ 刑法·分则: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与民事欺诈的区分。
还有一个进阶点:签约主体是境内公司、服务履行在境外,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与管辖,属于三国法的送分题。这几块内容在大隐法考的免费题库里都有专项练习,AI答疑能直接把496和497的区别拆给你看,点本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即可使用。
🛡️ 报班被坑怎么办:民法典给普通人的4步清单
第一步,先固证。招生海报、宣传PPT、销售的微信聊天记录、师资介绍页面,全部截图,最好做时间戳存证。宣传内容一旦下架就找不回来了,这是认定"实际与承诺不符"的命根子。
第二步,看清合同相对方。付款账户和签约主体是不是同一家?这家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有没有相应资质?很多"名校游学"的坑,都藏在签约主体和宣传主体不一致上。
第三步,别被免责条款吓退。格式条款写得再狠,法院照样能依497条认定无效。签了字不等于认了命。
第四步,同步双线。民事上发书面解除或撤销通知(留好送达凭证),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虚假宣传。多人被坑的,联合起来,效果比单打独斗强得多。
最后说句实在的:108万买的不是知识,是那张能挂在办公室墙上的证书。当一个人的购买动机是"身份认同"而不是"内容本身",他对内容的注水容忍度会高得惊人——这也是为什么六十多人里,最后只有八到十人真退了学。
💬 评论区聊聊:如果你花了108万,课上成这样,你会硬着头皮读完拿证书,还是直接起诉退全款?为什么最后只有不到十人退学,你觉得是维权太难,还是那张证书太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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