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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民法典:多家公司训练AI销毁珍贵图书,撕绝版书犯法吗

大隐法考2026年8月19日阅读约 9 分钟

先说最扎心的一个画面:书从传送带上过来,机器切掉书脊,纸张散成一沓,高速扫描仪几十秒扫完,然后整本书直接进碎纸机。据媒体报道,被这样处理掉的实体书,规模在两百万本上下。

有人管这叫"数字焚书"。也有人说,人家花钱买的书,怎么处理是人家的自由。

这两种说法,其实各自都对了一半。而分界线在哪儿,恰好是《民法典》和《刑法》里两个很经典的知识点。📚

这次的法律热点,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情的起因是多家外媒的调查报道:全球好几家头部AI公司,正在通过中间商大批量收购二手纸质书,重点盯着2022年之前出版的

为什么卡这个时间点?因为2022年底之后,网上的文字里混进了大量AI自己生成的内容。模型再拿这些去训练,等于自己吃自己,越吃越糊涂。而2022年前印在纸上的字,是干干净净的人类原创——业内管这叫"未被污染的语料"。

报道中提到,Anthropic内部有一个代号"巴拿马计划"的项目,一年花了数千万美元,从旧书店、图书馆清库、旧书批发商手里扫货。一笔订单少的上千本,多的上百万本,买家身份通常保密,还要签保密协议。

最让人心里一沉的是:这些书里混着绝版书、地方志、小众专业史料,甚至稀见旧籍。这类东西存世本来就没几本,扫完粉碎,纸质原件就是真的、永久地没了。销毁清单没有公开,所以外界也无从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把珍本挑出来。

据报道,马斯克后来公开表态,要求旗下AI团队改用无损扫描,别再切书。

好,事实说到这儿。接下来是从中国法律角度做的分析——这些公司在境外,中国法管不到它们,但同样的事如果发生在国内,法律怎么看,值得每个人搞明白。⚖️

民法典说:书是你买的,但书里的字不归你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我买的书我撕,犯什么法?"

单看这一句,法律还真站你这边。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这里的"处分",包括法律上的处分(卖掉、送人)和事实上的处分——也就是把它毁掉。你花二十块买了本书,撕了当草稿纸,没人管得着。

但关键在于:你买到的只是"那一摞纸"的所有权,不是"那些字"的著作权。这两样东西,从你付钱那一刻起就是分开的。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翻译成人话:毁书,动的是物权,你自由;扫书,动的是复制权,得看著作权人答不答应。

扫描这个动作,在法律上叫"复制"——把作品从纸质形式固定成数字形式,属于《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复制权控制的行为。而复制权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

所以真正有争议的从来不是"毁",而是"扫"。美国法院之所以在那边认定这种做法可以接受,靠的是他们的"合理使用"制度加上一个逻辑:书是合法买的,扫完只留一份数字件,原件销毁,等于形式换了、数量没增加。

但中国的合理使用,规则不一样。《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采取的是列举加限定的模式,一共列了十几种情形,比如个人学习欣赏、课堂教学科研、图书馆为保存版本复制本馆藏品等等,而且统统要满足一个前提——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商业公司为了训练能挣钱的模型,成百万本地扫,想套进哪一项?说实话,都挺勉强。

刑法的红线:普通旧书随便毁,这类书毁了要坐牢

前面说"自己的书自己毁没事",有个很硬的例外——当这本书本身是文物的时候。

现行《文物保护法》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籍、手稿、图书资料等纳入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这类东西哪怕在私人手里,所有权是你的,处分权也要打折扣:它同时承载着公共利益。

这就是《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那句话的意义所在: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往严重了说,还可能触碰刑法。

《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这条罪名的措辞:它没说"损毁他人的"。也就是说,哪怕是你自家祖传的珍贵文物,你砸了照样可能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这跟故意毁坏财物罪只保护他人财产,是完全两套逻辑——前者保护的是文物管理秩序和文化遗产本身。

所以那个画面之所以让人不适,是有道理的:切一本2015年印的畅销书,法律上真的无所谓;切一本只剩三五本存世的旧地方志,性质就完全变了。

15亿美元和解,给写书的人提了个醒

补一个背景。2026年7月,美国法官批准了Anthropic一项15亿美元的版权集体诉讼和解,覆盖约48.2万部作品,法院估算每部已认领作品赔偿约3000美元

但很多人没读懂这个案子的分界点:法官认定的违法之处,是它去"影子图书馆"下载并存储盗版电子书;而用书训练模型这件事本身,被认定具有转换性、属于合理使用。

买书拆书,恰恰是为了绕开"来源违法"这一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它们宁可花大钱买纸书。

对国内的作者、译者来说,真正该盯的是自己签的出版合同——很多老合同里根本没有"数据挖掘""AI训练"这些字眼。授权范围写得含糊,将来吃亏的多半是作者。

法考考点:这三处交叉,命题老师最爱

这个热点几乎是给法考量身定做的素材,一个事实横跨三科:

1. 民法·物权编:所有权四项权能,尤其是"处分"包不包括事实上的毁损,以及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对所有权的限制。经典问法就是"我的东西我砸了行不行"。

2. 商经知·知识产权法:著作权与作品原件所有权的分离(第20条)、复制权的界定、合理使用的封闭式列举、发行权用尽原则的适用范围。注意一个常考陷阱:发行权用尽只管转售那本书,不管你把它扫成电子版。

3. 刑法·分则:妨害文物管理罪一节,故意损毁文物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核心就在犯罪对象和保护法益。毁自己的珍贵文物能不能定罪,是个高频易错点。

这几块内容单独背都不难,难的是放在同一个案情里让你分层拆解。大隐法考的题库里,物权权能、合理使用、妨害文物管理罪都有专项练习,做错了可以直接问AI为什么错,系统还会记着你哪个考点反复翻车。想练的话,点本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即可使用。✍️

民法典视角下,普通人的4步行动清单

第一步,家里有老书别急着当废纸卖。1949年前的印本、手稿、家谱、地方志,先拍照留存,找当地文物部门或有资质的公藏机构问一句是否属于文物范畴。这一步不花钱,但可能省掉一场官司。

第二步,写过书的人翻出合同看授权条款。重点看有没有"数字化""数据库""信息网络传播权""其他一切方式使用"这类兜底表述。新签合同时,可以明确写明AI训练用途需另行授权并单独付酬。

第三步,发现作品被未经授权使用,先固证再谈判。做时间戳或公证保全,保留出版合同、样书、首次发表记录。这些是证明权属的第一顺位材料。

第四步,记住两个数。一是维权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二是赔偿区间:损失、违法所得、许可费都算不清时,法院可依《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在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酌定赔偿,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还有一到五倍惩罚性赔偿。渠道上,可以走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起诉。

写在最后

我个人对技术没什么意见,模型总得吃点东西才能长大。但有一句话我想说:

法律允许你毁掉属于你的那本书,但没有授权任何人替全人类决定哪本书不必再存在。

技术上,无损扫描早就成熟了,无非是慢一点、贵一点。选择破坏性拆书,从来不是做不到,是不划算。而"不划算"三个字,向来不是法律和文明可以接受的理由。

💬 评论区聊聊:如果你手里有一本孤本旧书,AI公司出价一万块,条件是扫完就销毁——你卖还是不卖?换个身份问,如果你是法官,商业公司大规模扫书训练模型,你会认定它落进合理使用的哪一项?

📌 觉得有用就收藏本文,家里翻出老书、或者要签出版合同的时候,回来对着第四部分那份清单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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