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薅走近13万元的火鸡面。上海闵行警方最近侦破的这起案子,作案手法说穿了只有一句话:货照发,钱照退,两头都归自己。
目前朱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评论区不少人第一反应是:"不就是薅羊毛吗,至于抓人?"——真至于。这中间隔着的,正好是刑法上一条挺清楚的线。🚨
13万火鸡面:退款不退货的完整操作链
2026年4月,一家食品企业向警方报案:自家在电商平台的官方旗舰店,冒出大量异常售后申请。买家选择"自行寄回退货",系统按规则先行退款,可企业清点仓库,退回来的货一件都没有。
警方一查,这些下单账号全是用虚假身份注册的。再顺着收货地址找过去,一堆实际收货人都说了同一句话:我这东西是在二手交易平台买的,卖家是朱某。
链条到这儿就全清楚了。自2025年9月起,朱某在二手平台以低于市场价挂售火鸡面。有人下单,她转头去官方旗舰店买同款,收货地址直接填二手平台买家的地址。买家收到货、评价好评,朱某这边随即向官方店提交虚假物流信息申请退货退款——钱退回来了,货压根没动过。
一进一出,二手平台买家付的钱是她的净赚,官方店退的款也是她的。近一年累计涉案价值近13万元。
这不是薅羊毛,是诈骗罪:关键在"虚假物流信息"
薅羊毛和诈骗,差在哪?差在你有没有编造一个不存在的事实,去骗对方把钱交出来。
下单买东西,不违法。低价转卖,也不违法。整条链上唯一致命的一步,是她提交了虚假的退货物流信息——凭空造出一个"我已经把货寄回去了"的假象。商家和平台基于这个假象,误以为退货成立,才把钱打了出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法律角度分析,这套操作完整踩满了诈骗罪的每一环:虚构退货事实 → 商家陷入错误认识 → 基于错误认识退款(处分财产)→ 行为人取得财物 → 商家遭受损失。中间没有一环是断的。
而且"近一年、多笔、虚假身份"这些细节,恰恰把"一时糊涂"这条辩解路彻底堵死了——它证明的是稳定、持续的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13万判几年?先看落在哪个量刑档
很多人以为几万块钱是"小事"。看看司法解释定的线就知道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级机关可在上述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
也就是说,最高十万这条线一过,就妥妥进"数额巨大",对应的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近13万,已经越过去了。
当然要说清楚:刑事拘留只是侦查阶段的强制措施,不等于已经定罪。最终数额如何认定、退赃退赔到什么程度、有没有自首坦白,都会实打实影响刑期。这也是为什么此类案件中,早退赔往往比晚退赔差出一大截。
七天无理由退货是保护你的,但有一个前提
别因为这案子就不敢退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写得明明白白: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不喜欢、买重了、临时不想要,都是正当行使权利。
唯一的前提是:货,是真的要寄回去的。
退款而不退货、寄空包、寄砖头、寄赠品充数、造假物流单号——这几种做法性质完全变了。数额小的可能只是被平台封号、被商家起诉返还不当得利;数额堆上去,就是刑事案件。
二手平台买到低价货,钱和东西保得住吗
这案子里最容易被忽略、却最贴近普通人的,其实是那些二手平台的买家。
他们花了钱、收到了真货,看着毫无问题——但这批货在法律上是涉案财物。如果确实不知情、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实际收货,依《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善意取得规则,通常有主张保护的空间。麻烦在于:"明显低于市场价"这一点,本身就会削弱"善意"的说服力。
给三条能直接用的:
1️⃣ 二手平台上价格离谱、货源却源源不断的"全新未拆",绕开;
2️⃣ 交易务必走平台内支付,别被诱导私下转账,聊天记录和支付凭证全部留存;
3️⃣ 真被警方联系了,如实说明购买经过、主动提交凭证,配合远比躲着强。
法考考点:诈骗罪的五步构造,和"机器能不能被骗"
这案子是刑法分则一道现成的好题。📚
考点一,诈骗罪的基本构造。欺骗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损失。五环缺一不可,这是必背中的必背。
考点二,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核心看"有没有处分行为"。传统观点讲"机器不能被骗",可现在自动退款系统背后是商家预设的审核规则与人工复核,实务中多按诈骗处理——这正是近年主客观题都爱切的口子。
考点三,多次犯罪的数额累计。多次实施、未经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这就是为什么"每次才几十块"最后能堆成"数额巨大"。
再加一个民刑交叉视角:善意取得(《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与刑事涉案财物追缴的冲突处理。这块在大隐法考的题库里有专项练习,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更是有整组对比题,做错了AI会直接把区分点给你讲透,练几组就不容易再混。
最后一句
平台规则的漏洞,从来不是法律的漏洞。系统没拦住你,不代表刑法拦不住。
规则给的是便利,不是提款机。13万这个数字之所以刺眼,是因为它是一笔一笔攒起来的——每一笔当事人大概都觉得"这次也没事"。
💬 评论区聊聊:你在二手平台买到过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全新未拆"吗?后来东西怎么样了?
还有个更纠结的:如果商家自己规则没设好,导致消费者"不小心"多退了款,你觉得这算不算诈骗?
📌 觉得有用就收藏本文,网购退款、二手交易踩坑的时候方便翻出来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