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刀就割断了颈动脉和气管。他伸手探了探鼻息,发现人还没断气,又补了几刀。这段全过程,被受害人家里的监控完整录了下来。
2026年7月31日,湖北襄阳中院一审判决:朱某虎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随后向湖北省高院提出抗诉,四个字定性——量刑畸轻。
从6月提分手到9月15日割喉,这三个月发生了什么
两人此前交往过一段时间,一起跑过几个月的货车。2025年6月,朱某群提出分手。
按家属向媒体的说法,分手之后是没完没了的纠缠:电话、跟踪、死亡威胁。连她舅舅都收到过“不复合就对她不客气”这样的消息。案发前一个多月,朱某虎放过狠话;2025年9月3日,还曾持刀威胁过她,家人当时在河北报了警。
十二天后,9月15日,人没了。
这个时间线,正是检方抗诉最硬的那块砖。
“情感纠纷”四个字,为什么撑不起死缓的从宽理由
一审给出的从宽依据有三条:本案确因情感纠纷引发、无犯罪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并当庭自愿认罪。据此认为“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争议全在“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一句上。
司法实务里确实有一条从宽路径:因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命案,双方平时都有过错、被害人一方也有责任的,处理上要慎用死刑立即执行。但这条路径成立有个前提——矛盾是“双向”的、突发的、有互相激化过程的。
而本案里,家属提出的质疑很直白:人家早就提了分手,关系已经结束,何来“纠纷”?剩下的是一方单向的骚扰、恐吓、持刀威胁,最后升级为杀人。这不是“感情闹掰了失控”,这是你不跟我复合,我就要你的命。
检方抗诉理由说得更狠:杀人动机卑劣,系有预谋的犯罪,主观恶性极大,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
补一句我的判断:探鼻息再补刀这个细节,在量刑上分量极重。它证明的不是激情失控,恰恰相反——是确认死亡结果的冷静。
至于“如实供述”,全程有监控,认不认罪意义有限。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是可以,不是应当。
检方抗诉之后,二审真能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吗
能。这是本案最值得普通人知道的一个法律常识。
很多人以为二审只会越判越轻,那叫“上诉不加刑”,但它有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也就是说,被告人自己上诉,二审不能加刑;检察院一抗诉,加刑的门就打开了。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地方检察院认为同级法院一审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法院抗诉。
顺带说清死缓到底意味着多少年:缓期二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此后再减刑,实际执行不能少于十五年(从缓期期满之日起算)。但《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给了法院另一把刀——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被判死缓的,可以同时决定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后减为无期的实际执行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分手后被纠缠威胁怎么办:找谁、留什么证据,一张表对照
这案子最刺痛人的地方是:危险信号早就出现过,而且不止一次。下面这张表,建议存下来。📌
| 对方的行为 | 你要做的事 | 找谁 |
|---|---|---|
| 反复电话、消息骚扰 | 别删!录屏+通话记录截图,按时间存档 | 先书面告知停止,保留送达痕迹 |
| 跟踪、蹲守家门单位 | 调取小区/单位监控,同步告知物业保安 | 报警,务必要回执或接警编号 |
| 恐吓、扬言伤害你或家人 | 威胁内容原文保存,家人收到的也要存 | 报警,可依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
| 持械威胁、动手 | 立刻验伤留病历,同时变更居住地 | 110并明确要求出具处理结果 |
三点补充,比表格更重要:第一,报警一定要落到书面,口头劝解等于没发生过;第二,跨地报警别嫌麻烦,本案家属就是在河北报的警,记录本身就是证据链;第三,出现“持械”这一档,就不要再一个人住、一个人走夜路了。
这起案子踩中的三个法考考点
1️⃣ 刑法总则·死刑适用:第48条“罪行极其严重”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判断标准,以及民间矛盾激化型案件的从宽边界。这是主观题最爱的论述点。
2️⃣ 刑法总则·限制减刑:第50条第2款的适用范围(累犯+八类暴力犯罪),配合第78条实际执行期限,年限数字年年考。
3️⃣ 刑诉法·抗诉与上诉不加刑:第228条抗诉启动,第237条上诉不加刑的例外——“检察院抗诉可以加刑”是客观题高频陷阱,很多人栽在“抗诉是不是一律不加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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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不骑墙的看法:“情感纠纷”不该成为这种案子的从宽标签。关系已经被一方明确终结,之后的所有纠缠都是单向施压,把它算成“双方矛盾”,等于把被害人拒绝的权利也算进了过错里。检方这份抗诉,抗得对。
想听听你的看法:案发前十二天那次持刀威胁已经报过警,你觉得在量刑上,它应该被算作“有预谋”的关键证据吗?评论区聊。
如果你身边有人正卡在“分手了对方还天天堵门”的处境里,上面那张三列表值得存下来给她对照着看——尤其是“报警一定要留回执”那一栏。
这里每天拆一个普通人真用得上的法律问题:钱怎么要回来、证据怎么留、找哪个部门。看完能直接用,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