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亿买一本小说的电视剧改编权,钱付完快十年了,剧早就拍完,至今播不出来。
8月28日,原著《簪中录》的版权方、凤凰联动的张小波公开证实:《青簪行》的影视版权转让费创下了行业历史纪录,往后很难有人超过。他没报数字,但业内和网友转发时提的都是"3个小目标"——3亿元。这个数目至今没有官方确认,我们就当它是传闻。可即便打个对折,也够吓人。
这事儿看着离普通人很远。但如果你写过网文、投过稿、画过约稿、拍过短视频,被人拿走过"改编权"三个字,下面这几段跟你的钱包直接相关。
青簪行3亿版权费,是2016年那波IP狂热的产物
这笔交易发生在2016年底到2017年初,正是资本抢头部小说抢红了眼的时候。谁手里握着一个有粉丝基础的古言IP,谁就能坐地起价。
2019年《青簪行》开机,腾讯视频S+级项目,原计划60集,总投资3到4个亿。加上版权费,盘子在4到5亿。2023年底项目重启,剧组又砸了3000万实拍补拍,彭冠英片酬500万,杨紫零片酬返组配合拍了20天,后期重做了3700多个镜头。
补拍的原因大家都知道:原定男主因个人刑事问题彻底出局,整部戏必须把人抠掉重来。
主演塌房让剧播不了,制片方能向艺人索赔吗
先说结论:能,而且这不是不可抗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自己犯罪进去了,不是"客观情况",是自己的行为。这一条挡不住。演员签的是演出服务合同,核心义务不只是"把戏演完",还包括保证这部戏能正常上线。人塌了,戏废了,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
但能不能真的把钱要回来,差别巨大,全看合同怎么写。这张表建议存一下:
| 情形 | 损失谁担 | 依据 |
|---|---|---|
| 合同写了艺德条款+违约金 | 按约定赔;但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请求法院酌减 | 民法典585条 |
| 合同没写艺德条款 | 仍可主张根本违约,但赔偿以订约时可预见为限,举证难 | 民法典577、584条 |
| 艺人自身违法犯罪 | 艺人担。已付片酬可要求返还,重拍费可索赔 | 不属180条不可抗力 |
| 非艺人过错的外部变化 | 可按情势变更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 民法典533条 |
注意第一行的坑:违约金不是写多少赔多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通常以超过实际损失30%作为判断"过分高于"的参考。所以天价违约金条款,未必真能兑现天价。
网传的AI换脸方案,为什么法律上过不了关
当时不少人出主意:直接AI换脸不就完了?剧组最终选择的是花3000万实拍补拍,这个选择其实很懂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换脸涉及两头:新演员的脸要授权,原演员留下的身形、动作、声音仍可能构成"可识别",同样牵扯人格权。就算原演员声名狼藉,肖像权不会因为一个人坐牢就消灭。这是很多人的误解。
普通作者卖改编权,这5行字决定你能拿多少钱
改编权是《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项明确列举的一项独立权利,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它跟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分开的,能一项一项卖。
给写文、画画、做内容的朋友,签授权前必须盯死这几行:
① 写清楚是许可还是转让。许可你还是权利人,转让就彻底不是了。
② 逐项列明权利种类。别写"全版权"三个字,写"改编权、摄制权"就只给这两项。没明确许可的权利,对方无权行使。
③ 加回转条款。约定几年内未开机、未上线,权利自动回到你手上。《青簪行》拖了这么多年,作者的这项IP就一直被锁着。
④ 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能放。这是人身权,本来也不能转让。
⑤ 付酬方式写死节点。签约付多少、开机付多少、上线付多少,别只写一个总数。
这几个法考考点,考频不低
一个娱乐新闻,能串起三个高频考点:民法(知识产权部分)的著作权权项划分与许可使用合同,"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对方不得行使"是选择题的常客;合同编的违约责任、可预见规则、违约金酌减,主观题特别爱考酌减的幅度判断;人格权编的肖像权与AI伪造,这两年新增内容,命题热度很高。
这三块在大隐法考的题库里都有专项练习,做错了直接问AI,它会把权项拆开一条条给你捋清楚,系统还会记录你哪个知识点反复错。想练的话,点本公众号底部菜单栏即可使用。
说个我的判断:这3亿真正的教训不在金额,在于当年那批合同几乎都没写回转条款。作品被买断后长期不上线,作者既拿不到后续分成,也收不回权利,只能眼看着自己的书躺在别人的柜子里发霉。这不是运气问题,是签约时少写了一行字。
想听听你们的看法:如果你是《簪中录》的作者,当年拿到这笔天价版权费,你会不会要求加一条"五年不开播、权利收回"?还是觉得钱到手就行,别的不管?评论区聊聊。
身边要是有正在写网文、接约稿、或者刚被人问"能不能把版权卖给我们"的朋友,上面那张责任对照表和5条清单值得存下来给他看一眼——这种合同一旦签下去,五年八年都改不回来。
这里每天拆一个普通人真能用上的法律问题:合同里的坑、维权的时效、赔偿怎么算,都讲成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