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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回应恋情传闻说要起诉,被造谣的人怎么把匿名账号告上法庭

大隐法考2026年9月6日阅读约 6 分钟

2026年9月1日挂出来的那份律师声明,正文不长。它先写受托范围,再写查到的情况:各大平台几乎同一时间冒出大批文案相同或相似的稿件,核心话题都是"金晨出国生子";经查有主体建立群聊,向群内网络用户分发素材,有偿雇用大量用户同时对外发布不实内容。声明末尾点了两个被起诉的账号,用的是代称——快手用户"咖**"、抖音用户"摩*"。

9月5日的直播里,她说起恋情传闻,说这些年被安排过好几个对象,"我根本不认识",也说了会用法律手段处理。

两个账号被告了,那个建群发钱的人呢

先看一个已经跑完全程的案子。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赵丽颖与覃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告发布多条微博直指原告,法院认定构成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名誉权,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8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致歉义务,原告申请了强制执行。到2026年6月,另有两名网友就名誉纠纷向她公开致歉。这是一个账号、一份判决的数,原告自己掏的律师费和公证取证费还不算在里头。

我的判断是,对"有偿雇用、批量同文"这种打法,民事告两个执行发帖的账号,钱和责任都落不到出钱那一方头上。民事名誉权案子一人一案、一案一判。被雇来发帖的人删帖、道歉、赔个几万,建群的那个换一批账号,第二天照样开工。要对上这套模式,条文得往刑事那边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第七条写得很直白: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建群、派单、按条结钱这一整套,正好在这段描述里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顺带把那两个数字的出处说清。转发500次、点击5000次,来自法释〔2013〕21号第二条,那一条的题目写的是诽谤罪"情节严重"的认定,管的是抓不抓人、判不判刑。民事这边完全是另一套。《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通篇没提传播量,名誉权侵权也从来没有转发数门槛。一条只有二十个人看到的帖子,照样能判道歉加赔钱。所以别拿刑事那两个数字去量自己的帖子够不够格起诉,量错尺了。

名誉权维权卡在哪一步:不知道对方是谁

明星有律所盯着,普通人被造谣,最常见的死结是立案时填不出被告,手里只有一个昵称和头像。这一环有专门条文管,知道的人不多。

法释〔2014〕11号第四条: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的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原告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请求追加网络用户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操作上是先把平台列为被告,案子立上。平台在庭上一说"这是用户发的,跟我们没关系",法院这时候就可以责令它把该用户的姓名、联系方式、网络地址交出来。拿到之后申请把真人追加进来,法院应予准许。也就是说,不知道对方是谁,不影响你先立案。

前面还有一步是取证。《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2024年8月1日施行,第二十五条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快捷取证等功能。平台后台的取证入口,很多人根本没点开过。

路径门槛能拿到什么
通知平台删除提交初步证据和身份,无数量要求删帖、断链;平台逾期不处理要担连带责任
名誉权民事诉讼无转发量门槛,需证明内容失实且指向自己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维权开支
诽谤罪自诉点击5000次或转发500次等"情节严重"情形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赢了之后对方装死怎么办,也有兜底。《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拒不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赵丽颖那个案子申请强制执行,走的就是这条。

备考的顺手记一下。民法典人格权编这块,名誉权和名誉是两个概念,责任怎么承担看第一千条,网络侵权和通知删除规则在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精神损害赔偿是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刑法那边绕不开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和它的例外,非法经营罪的兜底适用在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民诉法上就一个问题:网络侵权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被告身份怎么定下来。主观题喜欢在这几处交叉着问。想练的,去大隐法考APP题库里搜"名誉权""网络侵权责任"这两个标签,成组的真题和答疑都在里面。

最后说一句时间。名誉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三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停止侵害这类请求不受时效限制。不过时效通常不是最先出问题的那一环,帖子和账号可能几天内就没了。看到不实内容的当天,把平台的快捷取证走一遍,这是成本最低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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